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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的范围有哪些

时间:2025-01-20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效力待定合同的范围有哪些

下列几种情形可归入效力待定合同范畴:

1.由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所签订的与其实际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合同;

2.无代理权的代理人擅自以被代理人身份缔结的合同;以及

3.未经所有权人同意而进行处分行为并与第三方签署的财产转让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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