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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被法院支持的离婚诉讼-无性婚姻

时间:2019-08-23

 
27年邹主任律师团队,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www.jinpaidazhuang.com)
  2014年,小琴(化名)与丈夫经人介绍登记结婚。小琴称,结婚至今,由于男方的原因,夫妻俩一直没有夫妻生活,为了摆脱精神上的痛苦,今年初她将丈夫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小琴的丈夫当庭辩称,自己没有任何生理缺陷,只是因为没有共同居住的环境,且未正式举办婚礼,才没住在一起。婚后,他给妻子买了车,工资也上交给妻子管,双方感情未破裂。婚礼还没办,妻子就要求离婚,他无法接受。
  法院认为,双方结婚有感情基础,虽在生活中遇到过矛盾,但双方感情没有破裂,男方要求与女方和好,女方应给个机会。于是,法院判决双方不准离婚。
  离婚律师表示,一般大众认为,夫妻双方无性生活就是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充分条件,法院必然判离,这是个误解。根据较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本案中,原告不仅需要证明男方有生理缺陷,且还需证明男方的病情难以治愈。司法实践中,这种证明难度非常大,仅仅以因男方的原因未发生性关系为由,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司法实践中,有很多人误认为一定可以离的婚,实际上,法院不判离。
 比如,常见的夫妻双方分居满二年一方起诉离婚的,原告不仅需要证明分居满二年,还需要证明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典型的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个屡教不改一般是指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后,再次赌博或吸毒;生活中较常见的是婚姻中一方有婚外情,对方起诉离婚,若有婚外情的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不会判决双方离婚,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个举证难度非常大。
  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非常严格的,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否则,**次起诉离婚是很难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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