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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

时间:2019-06-10浏览量: 文章来源:未知作者:admin

  父母双方离婚时随着其夫妻身份的消除,原来存在于其间的法定财产关系婚后所得财产的共有关系也会随之而解除。但是,由于他们与未成年子女之间的自然血缘关系和身份关系仍然继续存在,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因此,他们还将分别与未成年子女之间产生财产关系。对未成年子女财产权利的保护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更为重要。离婚时,明确家庭财产的种类、性质和范围,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父母分割财产的行为,不能侵犯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权利,即父母不能协议处分依法归未成年子女所有的财产,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否则就承担返还或者赔偿的民事责任。

 

  协议离婚不会管对方家里有多少财产,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一般办理离婚手续只收取10元左右的手续费就可以办结,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离婚登记仅收取9元钱的离婚证工本费。而离婚诉讼法院是按争议财产收费的,当事人共同财产越多,法院收费越高。少则50元,多则几千、几万甚至几十万元。目前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收取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按财产争议额收取,如果争议财产在1万元以下,收费50元,争议财产超过1万元的部分,按争议财产1%的比例收取受理费。另外,如果案件涉及财产保全或财产价值评估,还要另行交纳保全费或评估费,又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可见,协议离婚基本上没有经济成本,而对诉讼离婚而言,花费的经济成本要大得多的多。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约定未成年的婚生子女由一方抚养至18周岁,另一方无需支付抚养费。这样的约定是否有效?关于抚养费的承担,又是否绝对不可变更?现实生活中,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选择解除婚姻关系时一种相对便捷、常见的方式。与此同时,双方势必会因为尽快达到离婚目的,而自行约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扬远律师需要提醒您的是: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但务必重视离婚协议的内容,避免所约定内容因违反法律规定无效、被撤销或因极不公平、未作出妥善处理等引发更多纠纷。离婚律师可以找韩律师。

  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采取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两种形式。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适用法定财产制,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按照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我国《婚姻法》第41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的所负的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婚姻法》解释(二)第25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对债务的分割只能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而不能以此来对抗债权人,不具有对外法律效力。债权人仍可以以夫妻双方为共同被告来主张自己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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