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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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15浏览量: 文章来源:未知作者:admin
现今社会,太多婚外情的发生摧毁了无数段婚姻,在调查中发现53%以上的离婚案件都是由于一方出轨而导致的,那在离婚诉讼中怎样举证对方婚外情、怎样保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就成为非常重要的问题。微信是我们常用的聊天软件,也是不少人用于出轨的工具,那么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出轨证据吗?
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的范畴。所谓电子证据也称计算机证据,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电子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交换、网络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证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已明确将电子证据作为法定证据类型之一。
由于微信并不是实名制,一般都会起个昵称,所以作为证据前会有身份确认问题。在得到技术人员或第三方机构即软件供应商腾讯公司的协助调查确认身份后最好再去做个公证。
证据来源是否合法直接关系到法院是否认可该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不可否认,微信聊天记录属于个人隐私,但当其与配偶的知情权和夫妻相互忠诚的义务发生冲突时,从维护善良风俗、社会公德以及维护婚姻稳定的角度,配偶的知情权相比夫妻间的隐私权更应优先受到法律的保护。
所以对于夫妻之间侵犯对方隐私权收集的证据,不能一概排除适用,当能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时,可以作为认定婚外情事实的依据。但如果作为独立证据,其证明力是相对较小的。
在离婚诉讼当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求我们必须举出存在婚外情的证据,那除了微信聊天记录以外,还有什么证据可以作为对方婚外情的证据呢?出轨证据往往都是不好取得的,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在合法途径下收集相关证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