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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怎么争取子女抚养权?

时间:2019-10-15浏览量: 文章来源:未知作者:admin

  孩子,是一段婚姻的爱情结晶,也是一段感情的升华。从一开始的甜甜蜜蜜的二人世界,到随着一个鲜嫩的小生命的降临,彼此对未来的寄望都寄托在了这个小生命身上,从此生活围绕着这个小生命打转。

  但是,若是不幸走到婚姻的尽头,感情破裂的那一个,孩子便自然而然的成为了双方争执的焦点,谁也不肯放手。那么,离婚的时候,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归属,怎样才能在离婚这个不幸的漩涡中确保孩子健康成长?

  从小孩呱呱坠地直至两岁的阶段,是一个小生命诞生在这个世界上最脆弱的阶段,他们需要来自母亲的悉心呵护与照顾,而母乳更是小孩生命力量的源泉,在这个阶段,法官一般会将抚养权判予母亲。

  2岁到10岁是孩子成长道路塑型定型的重要阶段,成长环境对于孩子来说至关重要。这时候,如果一方符合以下几点要求,便可以优先考虑由该方抚养: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十岁过后的孩子,不再是以前那个懵懵懂懂的小不点了。他们开始思考,思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思考这世界上神奇的现象,思考着父母传授做人的道理。他们不再如那时年幼分不清是非黑白,他们懂得谁对自己好,谁让自己难受。这时候抚养权归属的关键,便转移到了孩子的身上,这时候的抚养权争议就需要考虑孩子的意见了,孩子愿意跟随哪一方,且该方有能力抚养的话,孩子抚养权便归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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