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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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21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admin
一、什么是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指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
遗赠扶养协议指公民与扶养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订立的有关扶养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的协议。
二、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的区别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都是财产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在生前作出处分,在死后实现财产所有权转移的行为,但是两者有以下的区别:
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而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也就是说遗赠扶养协议采用合同形式,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形成的双方民事法律行为,而遗赠的意思表示采用遗嘱形式,即遗嘱人通过自身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遗赠的法律效力,不需要他作出意思表示。
2.遗赠扶养协议是死因行为和生前行为的结合,遗赠扶养协议在遗赠扶养人生前就以发生法律效力,但扶养人的权利只能在被扶养人死亡时实现。而遗赠属于死因行为即死亡后生效。
3.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必须是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集体组织,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而遗赠中的受遗赠人无此要求,可以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也可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遗赠的标的只能是遗产中的财产权利,而不包括财产义务。
4.遗赠扶养协议属于有偿、双务的法律行为,遗赠是无偿、单务的法律行为。
5、遗赠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不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受遗赠人无权参与财产的分配,仅能从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处取得受遗赠的财产。而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无需在遗赠人死亡之后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即可直接依协议取得财产。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鼓励公民组织与老年人签订扶养协议或者其他扶助协议。
如果老年人条件允许,通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不失为一种解决养老问题的好形式。遗赠人根据自己的意思表示处分自己的财产,是对于自身生前财产自由处分意志的体现。这两种方式都有利于解决养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