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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30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邹律师
正如同结婚必须经法定程序办理登记才能成立婚姻一样,离婚也必须经法定程序才能依法解除婚姻关系。所不同的是,结婚只能通过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而离婚既可以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除婚姻关系。
下面我们简要谈一下有关协议离婚的程序问题。
一、协议离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根据目前的实践情况,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提供以下几种材料:
1.双方的结婚证;
2.双方的户籍簿;
3.双方的身份证;
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5.照片。
二、协议离婚到哪里办理登记
与结婚登记一样,如果双方户籍在同一个区县,就到双方所在区县的民政局登记就好了;如双方户籍不在同一区县,到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登记就可以了。离婚登记不要求必须到当初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办理,如结婚时在男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时可以在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
三、是否必须双方共同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结婚必须双方同时到民政局办理登记,离婚也一样,也必须两个人一起去,缺少任何一个,民政局都不会给办理登记。这是硬性规定,没有回旋余地的!
经过婚姻登记员核查材料齐全,符合离婚要求的,按照要求各自填写一张表格,贴上自己的照片,婚姻登记员打印离婚证件再轧上钢印,离婚程序就算完结了。所不同的是,结婚证上贴的是两人的合影,离婚证上那就是自己的单照了。
四、特定情形下的登记问题
1.证件丢失
丢失一本结婚证,可以凭另外一本办理登记;两本都丢失,可凭结婚登记档案办理登记,但当事人必须书面说明两本结婚证都已经丢失的情况。
身份证、户籍簿丢失的,可凭公安机关出具的离婚时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办理登记。
2.服刑人员的离婚登记
服刑人员办理离婚登记也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办理,但现实中该类人员一般不会被准许离开监管场所,所以离婚往往都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为服刑人员办理登记的民政局,可以是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也可以是服刑监狱所在地民政局。
3.现役军人的离婚登记
现役军人离婚,除了本人必须亲自去办理登记外,其离婚还必须经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批准。
为现役军人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可以是其户口被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的民政局。
五、哪些情形下不予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相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政局不予办理离婚登记:
1.双方没有达成离婚协议;
2.双方或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双方的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