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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那个更好一点?

时间:2019-11-12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彭律师

  经大数据统计分析,全国各省市的离婚率居高不下,比率高达30%以上。为什么现在的夫妻有一点矛盾就要离婚,原因是什么,现实情况很复杂,涉及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以后有机会,我们另行探讨。本文的主题比较简单,就是如果确定无法维持婚姻关系时,当事人如何选择离婚的程序。换一句话说就是,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那种更好,那种对当事人更有利一些。
 
  一、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的司法程序较长,婚姻虽然是一种契约,但是却包含了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还可能包含对孩子的抚养关系,所以这种较长的诉讼程序保护了家庭的稳定及反悔的空间,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和相关司法问题规定的冷静期也是因为如此。而如果协议离婚,只要你拿到离婚证的那一刻,你就是待定的再婚人士了。在中国,这种情形下往往女性受到的伤害更大一些。因为很多协议离婚因为双方考虑的不到位,尤其是女性的利益得不到充分的保护,而情绪化的结果,你的婚姻已经因为你的签字到头了。这时候即使反悔也是很麻烦的,只能复婚了,但是很多隐患已经埋下了。如果是诉讼离婚,如果其他的诱因经过双方的努力及其他方面的辅导得到了改善,婚姻也可能就保住了。本律师并非说一定要保住所有的婚姻,尤其是有严重家暴行为、外遇频繁、与婚姻有关的严重疾病等等情形时,本律师的建议却是早离早好,但是也并非一定要选择协议离婚。因为有可能你要调查配偶的财产及其他资产配置情况,而那是需要时间的,虽然法律规定了离婚后针对财产可以另行起诉,但是这对当事人还是非常不利的,因为木已成舟。在那些涉及房产抵押贷款等资产还在一方名下的时候,一定要慎重考虑协议离婚,很可能协议的一方无法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获得双方约定的离婚财产。
 
  二、协议离婚
 
  与诉讼离婚相比,协议离婚的优势非常明显,特点是较为经济、快捷,只要双方就离婚相关问题达成协议,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当场就可以办理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相比,具有以下特点和不足:
 
  1、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常常是有缺陷的。
 
  对于离婚协议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由于当事人的法律素质有限,一般都选择网上的模板进行操作。这种模板式的协议书中涉及财产、子女、债权债务的处分,往往考虑欠缺,容易产生纠纷。加上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协议的内容审查往往不严格。夫妻双方在讨论相关离婚协议时,看不到离婚协议书中隐藏的对双方均存在的风险,或对一方当事人不利的因素,导致留有缺陷及隐患,造成不易解决的事后矛盾。
 
  2、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法律上强制执行的效力。
 
  协议离婚的协议书内容,不像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及调解书,具有法律的既判力与执行力。协议离婚后,当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的内容时,另一方除了个别情况外必须向法院另行起诉解决纠纷,而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不一定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通过法院达成的离婚调解书,或是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书,才具有法律上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一方不履行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的内容时,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过强制执行措施使对方履行义务,保障申请方的权利。
 
  3、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当事人从诉讼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该司法解释同时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但是毕竟法律赋予一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从司法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最后,本律师强调一下,不管是哪种离婚方式,如果必须决断,一定要找一个自己信任的专业律师进行专业咨询,即使你不起诉,那么你也必须让专业的人士给你最专业的意见。毕竟不想等待前行,终结婚姻,还是不要留下什么遗憾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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