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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与订金,你分清楚了吗

时间:2019-11-20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黄律师

  定金与订金,大家乍一看,只有一字之差,似乎两者差不多嘛,有的朋友可能还会想:这不就是一回事嘛!

  但其实,这两者大不相同!一字之差,可能会导致截然不同的法律效果。

  如果你分不清楚它们,吃亏的一定是你自己!

  临近假期,陈小姐与大学的闺蜜们相约一起拍写真,她们从网上找到了一家摄影公司。在听完工作人员的介绍后,她们心动了,觉得这家的摄影风格蛮适合她们的。

  拍摄前,工作人员让她们先交500元dìng金,并表示如果不满意,这钱随时可以退。她们没有多想,按照要求交了。

  可当看到成品后,陈小姐等人一下懵了,这效果并不是她们想要的,觉得实在拍得太差了!陈小姐等人不想在这家公司拍了,就让工作人员赶紧把钱退了,却遭到拒绝。工作人员拿出定金条时,陈小姐发现上面写的是“定金”。

  定金

  “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较严格的界定,如果陈小姐等人过后反悔不想在这家公司拍照了,除非有证据证明照片不符合要求,否则这笔钱是不能退的。

  订金

  如果陈小姐跟摄影公司签订的是“订金”协议,当她不想在这家公司拍摄时,500元应该退还给陈小姐。

  为什么一字之差,结果却截然不同?

  01我们先说说“定金”!

  “定金”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定金问题规定如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

  一是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

  即陈小姐和摄影公司的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陈小姐收回。

  二是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定金则作为罚则。

  如果是陈小姐违约,那么她无权收回这笔钱。如果是摄影公司违约,则应该双倍返还。

  02了解“定金”后,你一定会疑惑:那“订金”呢?

  其实,“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订金是一方当事人为交易需要而向另一方当事人交纳的金钱,不具有担保的功能。

  一般情况下,交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货款,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应全额返还,收受订金的一方即使违约,仍应承担返还订金的义务。其目的不外乎解决收受订金一方的资金周转短缺情况,从而增强其履约能力。

  订金作为预付款,它不具备定金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订金数额应当在合同总价的5‰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买卖合同后,订金应及时返还或抵作价款。

  03鑫霆律师提醒:不要随便交付定金

  定金交付容易、要回难,因此,不要随便向商家交付定金,要注意消费协议内容,要特别警惕“定金一律不退”之类的条款,以免上当受骗。

  在签协议、交付定金前,特别要多方面考察清楚商家的信誉、能力水平。如果商家做出了口头承诺,在签订协议书时必须将他们的承诺写进去,书面化以保留证据,不要因怕麻烦,碍于面子等不写进协议,给自己的消费带来隐患。

  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区分清楚“定金”和“订金”,以免在消费过程中遭受经济损失。最后,我们建议消费者要科学、理性消费,避免盲目、冲动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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