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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27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范律师
男女结婚前,一方在婚前购买了房产(指签订了购房合同且支付了首付款并在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婚后房贷没还完就要离婚,法院如何分割该房产呢?
1.此类房产实际是个人婚前财产和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混合体,完全视为一方个人婚前财产或者完全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都是不对的。
2.不论是用谁的名义和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或者用谁名下的银行卡偿还的银行贷款(还月供),也不论偿还月供的时间长短,更不论婚后谁有收入谁没收入或者谁的收入多谁的收入少,只要曾在结婚后有过归还银行房贷的行为,法院一般就会认定婚后的房贷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
3.如果夫妻双方有婚前财产协议(或者婚后财产协议)约定了上述房产的归属,或者如果双方离婚时能够就上述房产如何分割达成协议,则法院判决首先会尊重夫妻双方的约定。因此,下文是指夫妻双方没有或者无法达成约定时,法院分割房产的方法。
1.法院一般会将房产判给婚前购房的一方(即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的一方)。
2.没有还完的银行房贷由得到房子的一方负责偿还,对方不再负担房贷。
3.婚后偿还的房贷总额及该款项所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由得房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折价补偿,补偿数额一般是婚后偿还房贷总额及该总额所对应的房产增值额的一半(具体计算方法比较复杂,可以结合具体情况提前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