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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原告可以不去吗?

时间:2019-12-10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彭律师

  离婚纠纷中,主动起诉离婚的一方往往是尤为对婚姻感到失望的一方,甚至有些人在提起离婚诉讼后就不愿意再见到对方,因此想把调解、开庭等活动都全权交给自己委托的律师。那么离婚调解原告可以不去吗?接下来鑫霆律师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离婚调解原告可以不去吗

  首先要明确的是,在离婚纠纷案件中,法院要先予以调解。但在法院组织调解的情况下,当事人是否同意参加调解是由当事人自己决定的。如果当事人拒绝参加调解,调解活动自然无法开展,也就没有是否出席的问题了。而在当事人同意参加调解的情况下,由于离婚纠纷案件,律师的委托权限只能是一般授权,不能代替当事人就是否同意离婚进行表态,因此当事人本人必须亲自出席参与调解。
 
  其次,调解会贯穿离婚纠纷的整个诉讼过程。一般会有诉前调解、开庭调解以及开庭后调解等阶段,诉前调解和开庭后调解不是法定必经程序,主要看双方是否有调解意愿,开庭调解如果不成,则直接进行开庭审理。总结来说,针对诉前调解和开庭后调解,如果原告或被告一方不同意调解的,原告可不用出席;如果双方同意调解的,则原告必须出席。如果是开庭调解,原告也必须出席。
 
离婚调解原告可以不去吗

  二、方式技巧

  1、调解环境
 
  一般情况下,我们律师在代理离婚案件中,调解通常会在诉讼的各个阶段采用。在诉前,我们一般会邀请对方或对方律师调解商议离婚事宜。一般我们会约定在加咖啡屋或茶馆进行。这些场所一般环境优雅,具有亲和力的环境,比严肃的律师事务所环境更容易促成双方交流。调解时,切忌单方到对方委托人住所,否则,产生纠纷或误会律师很难说清楚。
 
  2、调解语言
 
  调解时,尽量给对方当事人中立的感觉,律师也要抱着调解的诚意,不要一味站在自己委托人的角度谈观点,讲道理。在与对方当事人商议时,尽量要用亲和的语言交流,避免用威严、傲慢、冷淡的口气与对方沟通。同时,在调解中,不要对于双方的是非多过发表意见,而围绕争议分歧和缩小争议努力。

  三、调解当事人的情绪

  (1)冷却法
 
  当一方当事人情绪过于激动时,设法冷却其怒火,比如,让双方当事人分开,走到公共场合,转移话题等。
 
  (2)宣泄法
 
  对于明显受到压抑的当事人,有极强倾诉欲望的当事人,不妨让其发表其意见,让其宣泄其内心的愤怒和不满。这一点,对于婚姻律师,把握是十分重要的。有时候,自己的当事人或对方当事人在发牢骚,或诉苦,即使言语内容与案件处理无关,甚至有些难听,也不要立即打断,让其宣泄一下,对于案件处理不一定是件坏事。对于确属弱者或无过错一方,要耐心倾听,要表示同情,要给予安慰。当事人宣泄后,心静会归于平静,对于调解成功会有积极作用。
 
  以上就是鑫霆律师为大家解答的关于离婚调解原告可以不去吗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主动起诉离婚的一方往往是尤为对婚姻感到失望的一方,甚至有些人在提起离婚诉讼后就不愿意再见到对方,因此想把调解、开庭等活动都全权交给自己委托的律师。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鑫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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