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异地离婚手续?
时间:2019-12-19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黄律师
在外地工作的人们,很多都是常年离家的,除非是在当地城市购买一套房子,但是也存在需要出差工作的,这也就给已经结了婚的夫妻带来了许多问题,像感情淡了、婚外情、第三者等情况。下面鑫霆律师为你整理了异地怎么办离婚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异地怎么办离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之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也可以提供双方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异地只能是起诉离婚。
由于法律规定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只能是起诉离婚,因此异地离婚手续主要就是起诉离婚的手续,具体如下:
1、聘请律师咨询(如果你的情况比较简单);
2、原告(提起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起诉书;
3、同意立案;
4、开庭审理;
5、判决或调解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
异地怎么办离婚
二、异地离婚的管辖法院
(1)夫妻一方在外地超过一年
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已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提起离婚诉讼一方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
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的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
在这种情况下,由提起离婚诉讼的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对于在异地办理离婚的,是可以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的,但是需要满足离婚的相关条件法院才会受理的。以上就是鑫霆律师整理的有关异地怎么办离婚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