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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4-01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彭律师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可能会遇到销售者强行要求“搭售”商品的情况。所谓“搭售”商品,是指经营者利用其经济优势,违背购买者的意愿,在销售一种商品时,要求购买者以购买另一种商品为条件,那么商品房搭售行为违法吗 ?接下来鑫霆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违法搭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自身的经济优势,违背交易客户的意愿,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强迫交易客户接受不愿接受的商品或服务的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将违法搭售和附加不合理条件行为明确规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该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实施违法搭售和附加不合理条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为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1)搭售是一种合同,但该合同的订立具有强制性和被迫性,并非出于购买方的自愿。
(2)搭售既可存在于生产与销售者之间、销售者与销售者之间,也可以存在于销售者与消费者之间,但前者情况主要由反垄断法规则,后者主要是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则。
(3)出卖方在市场上具有优势地位,购买方不得不违背真实意愿而签订合同。
(4)搭售涉及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商品,既有购买方需要的商品即结卖品,也有购买方不需要而被强迫购买的商品即搭卖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由此可见,“搭售”必须是违背了购买者的意愿。如果双方达成了“搭售”的协议,是出于购买者的自愿,就不能认定是不正当的:“搭售”只有在确实违背了购买者的意愿,而购买者又不得不被迫地接受的前提下才能被认定是不正当的。因此,经营者的这种“搭售”行为是违法的。购买者可以拒绝所搭售的商品、并可以向执法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情况。
以上就是鑫霆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商品房搭售行为违法吗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通常情况下,经营者搭售的商品,购买者并不需要,从而造成了经济上的浪费,或者对搭售的商品,购买者虽然需要,但不愿意从这个经营者那里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