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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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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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9-27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诸助理
协议人(男方):_______ 协议人(女方):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与年月日登记结婚,甲乙双方在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自愿一起订立此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房屋购买费用为_______方婚前出资_______元,自本协议签字日起归_______方个人所有,属_______方个人财产。
二、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经手的债务由各自承担。任何一方所欠下的任何债务,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均由欠债方个人进行偿还。
三、双方各自生产经营工作等各项收入归各自所有,另一方不得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主张其享有份额。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自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在今后的交往中告之第三人,甲乙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已进行婚内财产划分的事实,以保证另一方的合法权益。该协议不因离婚而失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
看协议时间。
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的情况下签定的婚内财产协议,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对签约的双方都有约束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内财产协议三种无用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