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13682250268

起诉离婚费用要多少钱?诉讼费该由谁来承担?

时间:2021-11-29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诸助理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第三十三条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如果申请保全什么的,要另行交费。

  收费标准如下:

  1、保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4、需要说明的是:申请人提起诉讼时,可以将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离婚诉讼费该由谁来承担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相关阅读:

在线咨询

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