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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后私下协议书怎么写

时间:2022-01-06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诸助理

  一、假离婚后私下协议书怎么写

  男方:周XX,身份证号

  女方:王XX,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2003XX日经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登记结婚,于2004XX日生育一女取名周小X

  现双方均感出现婚姻中不可调和的矛盾,婚姻关系已无维系的必要,自愿离婚。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婚生女周小X由乙方抚养,抚养费支付及探望方式如下:

  1、甲方应支付的抚养费为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每月支付人民币3000元。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均认为小孩的实际需要为逐年增加,为此双方同意每隔两年抚养费增加10%,至18周岁止。

  2、抚养费每半年度支付一次,于每一次支付周期开始的前十五天内支付完毕。由甲方将款存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内。

  3、甲方每月探望婚生女儿周小X两次,具体方式为每月第二及第四个周五下午由甲方自行至学校将周小X接回原告住处,周一上午自行送周小X返校。寒暑假由甲乙双方轮流抚养,本次署假由乙方抚养,以次类推。

  三、双方对现住房的分割协议如下:

  1、双方婚后以甲方名义购买的现住房(即北京市朝阳区XXX号楼X单元X室)归乙方所有;

  2、该房屋内的现有家具、家电归乙方所有;

  3、该房屋仍欠银行的按揭货款本息由乙方自行清偿;

  4、乙方取得该房屋的产权及结合本协议书的其他财产分割约定,对甲方的相应补偿为,向甲方支付人民币XX元。

  四、双方的其他共同财产的分割为:

  1、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工资收入、住房公积金等,归各自所有;

  2、双方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及承担。

  五、各自衣物等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甲方应于离婚登记之日前将所有个人用品从现住房内搬出,否则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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