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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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20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诸助理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四)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
离婚后再婚登记不会显示是再婚,在法律上并没有再婚这个概念,只有婚姻这个观念,无论是再婚还是初婚都属于合法夫妻关系,都只会显示已婚。再婚只是社会上对于再次结婚的说法。
离婚后再结婚会有离婚记录。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