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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再婚登记需要什么文件

时间:2022-07-20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诸助理

一、离婚后再婚登记需要什么文件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四)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

 

  二、离婚再结婚会有记录吗

  离婚再结婚会有记录,民政局会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记录登记成档案。再婚的带齐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要进行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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