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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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02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可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吗
1、宅基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由村民按户所有,宅基地的面积受到严格限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宅基地使用权不能成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遗产,当然不能够作为遗产继承。因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对宅基地进行使用,并不表明继承人继承了或者是取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