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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继续同居到底算什么

时间:2023-03-23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离婚后继续同居到底算什么

应当算作同居关系。目前我国对婚姻关系采取登记制度,男女双方离婚之后未办理复婚登记手续,但是继续同居生活的,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不具有夫妻权利和义务,只有在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才能够按照婚姻关系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同居分开为什么要找律师

同居关系是比较复杂的,很多当事人都无法理清里面的法律关系,尤其是在财产分割方面,毕竟同居关系跟婚姻关系不一样,那么财产的归属方面也存在不同,属于这种情况的,找律师就能够获得更加专业的帮助,可以在律所的帮助下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也能够保证自己在同居关系中不吃亏。

三、同居期间的财产怎么分割

男女双方要解除同居关系的,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以由男女双方进行协商,直接在协议中约定各自分得的份额。

无法协商的,应当由人民法院根据共有财产的实际情况,再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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