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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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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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5-17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同居分手后男方能起诉要回为女方花费的钱吗
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属于彩礼性质、以结婚为前提的赠与,分手后可以要回,女方不予返还的,男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属于恋爱期间的日常花费、表达爱意的赠与,分手后无法要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分手纠纷为什么要找律师
1、可以找律师了解相关情况
法律对于同居关系是未作专门规定的,主要是存在于其他法条中,因此很多当事人都不太了解同居的法律规定,不太明确纠纷怎么解决,属于这种情况的,可以找律师寻求帮助,向律师说明情况后,律师可以向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建议。
2、可以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和对方解决纠纷的,可以找律师代为诉讼,让律师去参加纠纷的诉讼过程中,从而能够让律师在纠纷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能够让自己在纠纷中不吃亏。
三、同居期间给付的财产如何认定为彩礼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在同居期间给的财产,可以认定为彩礼,分手后,男方就可以要回:
1、双方之间曾经存在婚约。
2、财物是以结婚为目的的给付。
【温馨提示】:同居期间的花费是否要返还,具体看花费的性质是什么,属于日常开销和表达爱意的,分手后无需返还,即使男方强行索要,也是不具有法律依据的,女方可以直接拒绝;属于彩礼性质和以结婚为赠与目的的,应当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