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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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20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家庭成员包括在同一家庭生活的夫妻、父母、子女及其他成员,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兄弟姐妹等。共有财产关系的形成必须是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如家庭成员共同生产经营,或是家庭成员共同继承、共同接受赠与或遗赠,或家庭成员将收入交归于家庭,或共同购置家庭财产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