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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家暴可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时间:2023-09-27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反家暴法草案第十三条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四条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如果中小学、幼儿园、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焦点2 告诫书可做法院审理证据

新出台的反家暴法草案中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其中告诫书应该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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