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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何界定

时间:2024-01-22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何界定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界定情形是: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分手可以返还彩礼吗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分手可以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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