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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离婚分割的财产有什么

时间:2024-02-05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

民法典规定离婚分割的财产有什么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平等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六)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

离婚分割的财产方式是什么

  1.协议分割,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进行协商,自愿分割;

  2.起诉分割,如果就财产分割问题无法达成协议,可由人民法院按照一定的原则依法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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