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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后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时间:2024-07-25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起诉离婚是民事诉讼的范畴,因此分居后起诉离婚程序也要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进行,也就是起诉、审理和判决三大步骤。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

1、起诉条件:

(1)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2) 有明确的被告;

(3)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 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2、起诉状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二、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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