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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09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在同居关系下生育的子女被称为“非婚生子女”,然而这并不影响他们应有的权益,他们有权享受与合法婚姻所孕育的孩子相同的待遇。
如果有父母未能亲自抚养非婚生子女,他们则必须承担起孩子的日常生活费用以及接受教育所需的教育经费,直到孩子有能力独立生活为止。
同样,非婚生子女也拥有与婚生子女相同的权利,且不受任何形式的身心伤害及歧视。
对于那些未能亲自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他们需要承担起未成年子女或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