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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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30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离婚之后想再要财产分割可以
在婚续存结束之后,任何一方不能再行主张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婚姻关系双方在达成并签署离婚协议后,对于财产分割事宜产生悔意且意图推翻原定协议的,有权向法庭提出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请求,由法院依职权再度对夫妻财产进行分配和调整。
另外,即使离婚程序已经得以顺利完成,但若发现另一方存在隐藏、变卖或藏匿夫妻共同财产等严重侵害合法权益的行为,并且能够提供确凿的新证据支持,同样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对财产进行分割。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无财产无纠纷离婚怎么判
对于提出离婚恳求案件的裁判方法如下:首先,针对有关于未成年子女问题的部分,倘若相关各方已经进行过充分并且有效的商谈和探讨,那么应当根据协商结果来做出裁决,如果无法达成实质性共识,那么应当以最有利于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的原则作为评判标准;其次,就婚姻关系的处理而言,需要首先尝试通过调解的手段解决纷争,若是调解工作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便需根据双方之间的感情状况以及是否达到破裂程度这个基线,以此为据判定当事人是否有资格合法解除这段婚姻关系;最后,针对其他方面所提出的诉求,同样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加以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