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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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1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在面临有两个孩子的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的问题尤为复杂。
1.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这是基本原则。而对于婚后夫妻共有的财产,通常按照均分的原则进行处理。
2.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如恶意转移财产等,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原则上会少分财产,并可能面临损害赔偿的要求。
3.《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即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1.当离婚双方都不愿意承担孩子的抚养责任时,情况就变得尤为棘手。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双方无法就孩子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因此无法办理协议离婚,只能进行诉讼离婚。
2.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并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1)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下,一般会判给女方抚养。但如果女方存在某些特定情况或双方协商一致决定抚养权归男方时,孩子的抚养权可能会判给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