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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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1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1.需要明确的是,同居期间的收入原则上属于个人所有。然而,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提供了资助或在取得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则该收入或财产应视为一般共有。
2.如果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置了财产,这些财产应属于当事人共有。对于按份取得的财产,可以确定按份共有。需要注意的是,同居期间的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应归各当事人所有。
在同居关系中,财产的归属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同居前的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这是基于财产权的个人属性,同居前的财产应属于个人所有。
2.同居后的财产归属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
(2)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提供辅助性劳动及生活帮助,则该收入或财产应视为一般共有。
3.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财产应属于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财产可以确定按份共有。同时,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应归各当事人所有。
4.需要注意的是,在同居关系中,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如归赔偿金、劳保待遇等应归该当事人所有。而继受取得的财产如归买卖、博彩等应归继受取得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