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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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24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第二次的起诉离婚通常是在六个月后,但如果是一审的被告起诉的,不受时间的限制;且若有新的事实、理由,原告起诉也不受6个月的时间限制。6个月的时间是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生效后次日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第二次起诉离婚并不一定就能离,法院是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法律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来审查原告和被告的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他们的夫妻感情破裂了,法院才会判决双方离婚,与第几次起诉离婚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