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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20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已经离婚的失信人员,其失信行为确实会对孩子产生一定影响。
1.当失信人员被限制消费后,他们将无法进行包括让子女就读高额学费私立学校在内的特定消费活动。
2.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可能无法享受到某些优质的教育资源,因为私立学校的高额学费通常被视作非必要的消费支出。
因此,对于已经离婚的失信人员而言,他们的失信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会限制其子女在教育选择上的自由度。
在失信人离婚后,其孩子的教育确实可能受到一定限制。这主要体现在孩子可能无法就读高额学费的私立学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规定。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在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进行的一系列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中,明确包括了“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这一规定直接限制了失信人子女在特定教育领域的选择权,使得他们在教育资源的获取上相较于其他孩子可能存在一定的劣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