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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26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婚姻状况显示未婚时,通常情况下不能直接在民政局办理离婚。因为离婚是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而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为未婚,则表明在法律层面上尚未确立婚姻关系。
如果实际情况是已经结婚但户口本信息未更新,需要先更正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为已婚,再按照正常程序办理离婚登记。
1.当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未改,但实际已结婚并希望离婚时,首先应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申请更正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信息。
2.完成这一步骤后,再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在办理离婚登记时,需携带已更正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至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
离婚登记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三个环节:
1.申请: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时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在冷静期后,经审查确认符合离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将予以登记,注销结婚证,并发放离婚证。自领取离婚证之日起,双方正式解除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