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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郁症离婚怎么判

时间:2025-03-18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对于抑郁症患者提出的离婚诉讼,其判决结果主要取决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1.抑郁症本身并非法院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而是需要考虑是否存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中列明的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具体来说,如果一方患有抑郁症,但双方感情并未因此破裂,且不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那么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也不一定会准予离婚。

  3.如果存在上述情形之一,且调解无效,法院则应当准予离婚。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法院会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1.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而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如果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法院则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如经济能力、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综合判断哪一方抚养更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并据此作出判决。

  3.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法院还会尊重其真实意愿,考虑其个人选择。在判决抚养权时,法院还会考虑夫妻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确保子女在离婚后能够得到充分的关爱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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