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手 机:13682250268
微 信: zouqianglvshi
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时间:2025-04-18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事实婚姻遗产怎么分割财产法律规定
关于事实婚姻遗产分割财产的法律规定如下:
首先,需明确是否构成事实婚姻。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之后的,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
若是构成事实婚姻:
1.一方死亡后,生存一方作为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可参与遗产分割。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先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为生存方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然后,在法定继承中,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均等分割遗产,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
2.若被继承人立有遗嘱,按遗嘱内容进行遗产分配,生存方作为配偶也可能依遗嘱获得相应遗产份额。
二、事实婚姻能够进行遗产分割吗法律
事实婚姻能否进行遗产分割,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构成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那么双方互有配偶身份,属于法定继承人范畴,在一方去世后,生存方有权作为配偶参与遗产分割。认定构成事实婚姻,需满足在特定时期(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即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自愿结婚、无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
若不构成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双方不具有配偶身份。但如果一方对另一方的遗产有扶养较多的情况,可根据《民法典》规定,分给适当的遗产。此外,若去世方通过遗嘱等方式,明确将财产留给另一方,那么另一方也可依据遗嘱取得相应遗产。总之,要综合事实婚姻状况及具体法律规定来确定能否进行遗产分割。
若不构成事实婚姻,双方系同居关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无法以配偶身份参与法定继承分割遗产,但对被继承人生前尽了较多扶养义务的,可适当分得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