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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的财产的如何进行分割

时间:2025-04-18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无效婚姻的财产的如何进行分割

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无效婚姻财产的分割,有以下要点:

(一)财产认定。双方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这意味着,若无法明确财产归属,一般视为共同共有财产。

(二)财产分割原则。一般应遵循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如果婚姻无效是一方的过错导致的,比如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情形中存在过错的一方,在财产分割时应适当少分。

(三)财产分割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照协商结果进行分割。若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此外,对于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也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共同债权、债务或个人债权、债务进行处理,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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