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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01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诸助理
1、关于双倍工资的有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2、双倍工资应该在多长时间内主张
双倍工资是有两部分组成的,一部分是你自己本来就应该得到的工资,一部分是因为用人单位违法应承担的惩罚性工资。对于这两部分工资,你向单位主张的时间长短是不同的。
(1)对于正常工资,你可以在发生劳动争议的一年内提出;
(2)对于对用人单位的惩罚性工资在多长时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其实是有不同做法的:第一种做法是应该按每个月逐笔在一年内主张;第二种做法是应该在劳动者工作满一年的次日起,在一年内主张;第三种做法是认为惩罚性工资也属于劳动者劳动报酬,应该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你依然在原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在一个月内续订劳动合同,你依然可以主张二倍工资。
4、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是如何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