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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公司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时间:2021-12-06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诸助理

 根据《劳动法》第51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也就是说,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期间,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在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则应另行支付3倍加班工资。

  因此,节假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劳动者应获得不低于4倍的工资。

  按照标准,9月21日当天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得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应得的工资报酬;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则以本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数。

公司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公司加班不给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公司拖欠工资、未支付加班费用的,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直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足额支付加班费用,并且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支付拖欠的加班费,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

  按照《劳动法》第44条规定: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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