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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工资要交税吗?工资交税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时间:2021-12-06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诸助理

需要。个税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相关法规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所得工资的工资报酬:

  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工资交税计算标准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免征额)-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工资税=应纳税所得额×工资税税率

  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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