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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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22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诸助理
(一)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
(二)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
(三)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失业证明,失业登表,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四)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
(五)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每满1年增领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
(三)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领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首先失业员工在劳动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并取得失业员工证。在办理失业员工证的60天内提供《失业员工证》原、复印件;身份证原、复印件;户口本原、复印件;银行存折原、复印件,到就近的社保局失业窗口申请。经核准符合条件的,发给《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必须本人办理,如代办,需失业员工授权委托,并出具经公证处公证后的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