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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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22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诸助理
如果涉及到公司方面存在过错,单方解除的话,可以向公司主张赔偿金,如果不存在过错,需要提前30天提出离职,可以正常解除,如果说没有提前提出通知,也没有红存在公司错误的情况下,公司可能会第一次要求承担相应的损失责任。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在一定条件下,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因不可抗力单方行使解除权的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说明自己行使解除权的事实已经发生,而且确实不能履行。
二、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要后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迟延履行是指对方没有正当合理理由,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或者未履行,经催告后仍不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如果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限或者其他合同条款利益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至关重要,一方有违约行为将严重影响到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所期待获得的利益时,当事人可以不经催告程序单方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了合同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的情形: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不可抗力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条件,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社会异常事件等。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主要债务即次要债务的对称,是指根据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应当承担债务的大部分或者对债权人权利有重要或根本性影响的部分。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仍未履行合同债务;或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债务人在债权人提出履行的催告后仍未履行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果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或者其他合同条款对当事人权利义务至关重要,一方有违约行为将严重影响到当事人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时,当事人可以不经过催告程序而直接单方解除合同。比如季节性、时效性强的标的物迟延交货,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