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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不辞而别违法吗

时间:2021-12-28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诸助理

一、公司员工不辞而别违法吗

  《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单方解除权,但同时也对单方解除权予以了限制。比如,劳动者因个人原因离职时,应当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或者提前书面通知,此举目的在于防止因人员流动造成用人单位经营陷入被动,甚至造成损失,保障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损失。

 

  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是支持员工“择业自由”的。但前提是要提前通知企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如果员工选择不提前通知企业“不辞而别”,劳动合同法有对应的法律责任规定吗?答案是,有。一是第90条规定的“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是第91条规定的“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员工“不辞而别”不仅会给自身带来被追责的法律风险,也可能会给下一个工作单位带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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