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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和社保对个人的影响

时间:2022-03-29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诸助理

  ×××同志,性别:×,年龄:×,系我单位劳动合同制员工,现从事××岗位工作,本单位工作年限××年××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条及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于××××年××月××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其中,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材料:××××××。

  特此证明

  单位:(章)

  员工签名:(章)

  ××××年××月××日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二、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系本公司员工,因下列第 项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章规定,本公司决定于 年 月 日起与该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

  (一)本人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关系。

  (二)因双方约定的终止劳动关系的条件出现。

  (三)根据《劳动法》第 条第 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四)因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三、个人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

  (一)解聘备案规定与就业备案相对应,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于15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移交职工档案,核定失业保险待遇,简称“解聘备案”。

  解聘备案是用人单位的应尽义务,因用人单位办理不及时等原因造成职工损失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二)受理范围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办理解聘备案手续时应遵循失业保险关系属地原则。

  即:青岛市就业服务中心受理在市内四区缴纳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的解聘备案手续;五市三区就业服务中心受理在本区(市)缴纳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的解聘备案手续;省就业办受理在省社保局缴纳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的解聘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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