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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无效的情况

时间:2022-04-22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诸助理

 一、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无效的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了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不论是劳动者还是企业一方,任何一方隐瞒真实情况订立合同都会导致劳动合同的无效)(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如有的单位签订生死合同、或要求职工签署不要经济补偿等。)(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二、补充协议的性质与适用是如何的

  补充协议的性质是从合同,适用于对主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内容,可以通过“协议补充”使其变成有约定;对于主合同中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可以通过“协议补充”使其变成约定明确。补充协议必须以已经存在的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

  三、劳动合同怎么写

  甲方:×××(通常为用工单位)

  乙方:×××(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用工形式:××××  鉴证编号:××××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姓名)为×××(工程名称)工人,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录用乙方从事×××(工作名称)

  第二条劳动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止。其中试用期限为××个月,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甲方的基本权利义务是:

  一、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对乙方进行管理。

  二、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按规定付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以及保险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补贴。

  三、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培训工作并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劳动作业卫生条件。

  四、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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