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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后的手续办理

时间:2022-05-06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诸助理

一、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怎么走

  如果是劳动者申请辞职,需要提前30天向单位递交辞职信,按照公司人事部规定完成工作交接后,办理离职手续。如果是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提前30天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交代公司人事部与解除合同的员工协商处理工作交接。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后,要按期支付经济补偿。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单位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协助劳动者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二、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自己缴纳社保吗?

  (一)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

  (二)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须跨统筹地区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另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三)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继续计息。重新就业后应继续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分别合并计算。

  (四)失业职工或下岗转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计算缴费年限。领取完失业救济金后,应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计算缴费年限。

  三、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要求补偿

  合同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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