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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19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诸助理
根据《用人单位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劳务派遣机构将按用人单位提出的派遣员工工资基数,办理社会保险的项目,具体内容是:
(一)每月28日前,由用人单位支付次月社会保险所需费用;
(二)劳务派遣机构为派遣员工代交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根据派遣员工每月增减情况变化,及时办理人员调入、调出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四)符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应享受的待遇时,办理各项费用的报销手续;
(五)应用人单位要求代交派遣员工住房公积金;
(六)向用户提供各项社会保险的政策咨询及各项社会保险新出台政策的宣传。
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
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是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参照标准。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都要核定一下基数。基数越高,员工的社保账户的金额就越多。劳务派遣工怎么缴,只能说和他的待遇有关系,看单位怎么给上了。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8条规定,派遣单位有按照国家规定和派遣协议约定,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也就是说劳务工是有享受社保的权利的,劳务派遣工的社保是由派遣单位缴纳。不过在实践派遣用工的过程中,派遣工的社保是由派遣单位与用工企业协商确定,一般是用工单位出钱,派遣单位办理社保,不管两者怎么协商总之派遣劳务工的社保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