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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伤残军人退休政策

时间:2022-09-13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诸助理

残疾军人退休优惠政策

  《兵役法》第三十六条“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定残疾等级采取安排工作、供养、退休等方式妥善安置。有劳动能力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

  “残疾军人、患慢性病的军人退出现役后,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负责接收安置;其中,患过慢性病旧病复发需要治疗的,由当地医疗机构负责给予治疗,所需医疗和生活费用,本人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以及民航班机;其中,残疾军人按照规定享受减收正常票价的优待,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伤残军人退休可以提前吗?

  伤残军人提早退休的基本条件(社会保险,不管是在职、还是在乡的城镇户口)

  1、年龄在五十周岁以上;

  2、具有十五年的工龄记录或者缴费记录(军龄也算作工龄的);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力鉴定中心”检查鉴定,大部分省市要得到结论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小部分省市只要“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满足以上的条件才能提早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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