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手 机:13682250268
微 信: zouqianglvshi
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时间:2023-01-07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合同内容都有哪些
1、合同内容都有: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标的名称、标的物数量、履行期限、履行方式、价格或报酬、违约责任、履行地点、解决争议的方式等相关方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合同内容要与发票内容是否一致
合同内容可以与发票内容不一致。如果发生纠纷,没有签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出具发票的主体可以主张不当得利要求其返还款项。
三、要约内容是否就是合同内容
要约内容就是合同内容,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要约的内容应该具备合同的所有内容,如果要约的内容与最终签订的合同不一样的,是属于新的要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