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手 机:13682250268
微 信: zouqianglvshi
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时间:2023-04-18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工伤认定时效中断情形如何处理
1、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造成工伤认定时效中断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2、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包括:
(1)不可抗力;
(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3、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二、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1、工作中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30日内(时限)申请工伤认定,超过30天不超过1年(时效)单位也可申请,但工伤认定之前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单位不为职工申请认定,职工或者近亲属可在1年内(时效)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认定。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需要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这些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工伤认定时限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