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13682250268

工人上班打架算工伤吗?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3-07-26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上班打架受伤,不是因为工作受伤,不能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只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能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九)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1、故意犯罪

  职工故意犯罪造成自身伤亡,应由职工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社保专家介绍,本法的规定与《工伤保险条例》现行规定有明显区别,本法规定只有故意犯罪造成的伤亡才不认定为工伤。何谓故意犯罪?我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如重大责任事故罪,虽然也是造成人员伤亡的犯罪,但就不属于故意犯罪的范畴。

相关阅读:

在线咨询

在线律师